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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348号房产及部分机器设备)

时间:2017-09-1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348号房产及部分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536 挂牌价格 282.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9-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9-3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该标的土地性质为集体,目前用途为工业。权证编号:沪房地宝字(2001)第058023号,土地面积为7157平方米,建筑面积2515.42平方米,权证面积2464.26平方米。该标的除权证所载建筑外,还包括了配电房、门卫室(尚未办理产权证);附属建筑物包括车棚、厂区道路及围墙。机器设备为电动单梁起重机等4台(型号详见附件清单),目前设备处于报废状态。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集体
权证编号 沪房地宝字(2001)第058023号
规划用途 工业
目前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7157.0平方米
建筑面积 2515.42平方米
权证面积 2464.26平方米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电动单梁起重机等4台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宝山区[310113]
规格型号 详见明细表
计量单位
数量 4
现状分析 目前设备处于报废状态。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本标的资产已对外出租给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吴先生 021-65601236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若协议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3%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2、本标的资产已对外出租给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受让方须自行与承租方协商租赁事宜。
3、如本项目产生竞价,溢价部分按照各项资产的评估价格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标的资产原归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所有,于2001年11月19日获得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宝字(2001)第058023号),权利人为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建筑物下土地使用权权属性质为集体。之后,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建造了配电室、门卫室以及道路、围墙、车棚等,其中:配电室、门卫室尚未办理产权证。
2、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将上述房屋建(构)筑物以协议价格转让给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由于该地块为集体所有,因此该集体土地使用权未能转让,且《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无法实施变更,至今依旧记载为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根据上海宝钢模具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签订的《产权转让协议书》,确定上述房屋建(构)筑物实际权利人均为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且上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评估范围。
3、本标的均已对外出租给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杨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承租方生产及办公需要,对部分建筑物进行了重新装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鉴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4月30日,相距租赁期限到期尚有2年半左,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出资进行的装修工程应属于其所有,故不纳入评估范围。以委估房屋的历史状况进行评估,具体以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提供的原始照片为准。另承租方在原室外场地新建的2幢彩钢板厂房由于产权不属于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故不纳入评估范围。
4.、本次标的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序号5“老自行车棚”已拆除,评估为零。
5.、本次标的物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序号1~2的设备均处于已报废未拆除状态,本次按可回收净值确定评估值;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序号3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处于已报废未拆除状态,该设备的路轨上已建房屋构筑物,拆除费用大于路轨变现的价值,故本次按可回收净值确定该设备的评估值,路轨部分评估为零;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序号4的设备均处于已报废且已拆除状态,本次按可回收净值确定评估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宝钢工贸实业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403室F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按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方放弃交易标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置交易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转让标的资产占用土地为集体用地,受让方须根据国家规定自行处理。

8.本次转让标的按实际交接日现状交接。受让方须自行与承租方协商租赁事宜。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并续存的独立法人;

2.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不得采用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受让资格经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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