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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10层1101至1109号)

时间:2017-08-2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10层1101至1109号)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613-4 挂牌价格 12144.6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8-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9-25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标的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10层1101至1109号,房产证编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896396、897465、897466、897467、896403、896401、897463、896399、896397号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10层1101至1109号)
地理位置 北京
权属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公寓
目前用途 出租
建筑面积 1631.05平方米
权证面积 1631.05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04年建成,剩余38年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墙面:部分刷涂料、部分墙砖;地面:部分铺地毯、部分地砖;天花:部分刷涂料、部分石膏造型;门:木门;窗:铝合金;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墙砖至顶、顶棚为涂料。
配套设施 消防梯、客梯、电话接口、有线电视、专用宽带、对讲系统、自动喷淋、烟感报警、智能系统等,设施设备齐全
周边环境 北侧临建国门外大街,地处东三环西侧,地理位置好;临建国门外大街,道路通达度高,周边公交线路有120路等,有地铁1号线国贸站,停车位充足,道路通达性好,综合认为交通便捷度高;周边区域内有银泰购物中心、国贸购物中心、有新东方学校、社区医院、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华润万家超市、万宁超市等,设施配套完善;周边区域内绿化较高,街道整洁,相邻路段无污染源,综合认为环境质量较好。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存在租赁权,租赁期限较短,需要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1104租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1号楼10层1101至1109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倪经理:010-68748833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均为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变更为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产权转让后由转让方提供名称变更相关手续。
2、9套房产的出租人为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精密大厦分公司。
3、根据评估报告,1104号房门的门牌标识号现为1110号。《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号为1110。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0号航天精密大厦B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公告期内截止日16:00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99万元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①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②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③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受让方竞价手续费收取成交金额的2.5%。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9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期内截止日16:00之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南婧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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