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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部分资产(发动机编号:BBJ040421-奥迪轿车一辆)

时间:2017-05-22 00:00:00  来源:  作者: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186万吨/年(设计产能)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275 挂牌价格 744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5-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6-19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无形资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186万吨/年(设计产能)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资产类别 其他
名称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186万吨/年(设计产能)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现状分析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186万吨/年(设计产能)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标的展示地点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央企交易总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186万吨产能置换指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去产能工作部署,该煤矿已于2016年按计划关停。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等相关文件,自行评估投资价值。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规定,受让方可按设计产能的30%折算后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使用。
4、其他详情请查看《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锡林南路工艺厂巷北8层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5万吨/年(设计产能)煤炭产能置换指标项目。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在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缴纳上述两个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各1000万元,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作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项目通过网络报价-开放式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发布期内提交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时应按照产权交易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和竞买文件后,可按照《竞价方案》(详见附件)约定时间进行网络报价(定时报价期为2017年5月22日10:00至2017年6月20日10:00,定时报价结束即进入连续报价期)。当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报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本项目协议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日期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开放式报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文件及内蒙古煤炭行业整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②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的经盖章后的《竞价方案》、《产权交易合同》;③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④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意向受让方资格应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有关部委)印发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及产能置换的有关政策文件。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意向受让方为联合受让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期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央企交易总部
受托机构联系人 郭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010-519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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