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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北环路北侧华茂苑2栋703室)

时间:2019-11-15 12:12:12  来源:  作者: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北环路北侧华茂苑2栋703室)
项目编号 GR2019SH1001743 转让底价 425.4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1-1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2-12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北环路北侧华茂苑2栋703室)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北环路北侧华茂苑2栋703室
地理位置 广东
权属性质 单独所有
权证编号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4173号
规划用途 住宅
目前用途 空置
土地面积 42009.7平方米
建筑面积 87.0平方米
权证面积 87.0平方米
使用期限 70年(1993年5月6日至2063年5月5日)
配套设施 标的所在楼栋建筑形式为板楼,建成于1992年,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7层,703室位于7层,房屋建筑面积87平方米,朝向为南北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卫一厨一阳台,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外立面刷涂料;地面铺地砖,墙面刷涂料,顶棚刷涂料;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刷涂料;木门、铝合金窗。标的所在单元内配有灭火器、管道燃气等。
周边环境 华茂苑位于北环大道北侧,紧邻深圳地铁莲花北站、地铁上梅林站,交通便利。近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周边有新世界百货(梅华路)、卓悦汇购物中心等,配套设施完善。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北环路北侧华茂苑2栋703室
展示联系人信息 孟先生 010-51918740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央企交易总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述估价结果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处置中介费、买方应缴交易税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7.6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不符合当地房地产交易限购规定的,不能办理过户的,则视为违约。
7.本项目涉及的税费(增值税除外)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的2.5%支付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7.62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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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五部
业务经办人 孟凯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15010059298
业务负责人 郑烨琳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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