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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东至北苑东路06、07幢翡翠华庭2单元2503室

时间:2019-09-09 12:12:12  来源:  作者: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东至北苑东路06、07幢翡翠华庭2单元2503室
项目编号 TR2019SH1000045 转让底价 481.272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9-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0-08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南京市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总部业务运营一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登记。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信息:楼悦飞 021-62657272-397;何培 021-62657272-145。
2、现场报名地点:(1)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2)南京世联兴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号南京国际金融中心16楼A座。
3、本项目不接受以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4、该房屋目前有人居住,住户承诺将在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0个自然日内搬出。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某单位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本次交易采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详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竞买文件》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和竞买文件后,可按照《网络竞价方案》(详见附件)约定时间进行网络报价。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需自行下载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方案》。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否则视为违约。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交易双方在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权转让接收确认书》并完成房屋的交付交接。
5.如发生以下情况,联交所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签署《物权转让接收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a. 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b.  捏造、散布不利我所资产处置的信息;c. 以公济私谋取暴利;d.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本项目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
7.保证金以及交易价款帐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10201013600830353;开户行:中信银行宝山支行。
交易手续费帐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8.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全部由受让方先行垫付,转让方在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将受让方垫付的全部税费返还给受让方。
9.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10.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竞买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强制性调整,使买受人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买受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买受人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11.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8.127200(万元)
挂牌公告期内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7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开放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一部
业务联系人 何培(上海总部业务运营一部)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45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总部业务运营一部
受托机构联系人 何培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65727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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