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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台PW4077D飞机发动机)

时间:2019-03-06 12:12:12  来源:  作者: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台PW4077D飞机发动机)
项目编号 GR2019SH1000178 转让底价 23616.795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3-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4-02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航材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标的包括4台PW4077D飞机发动机(注册号为P222308、P222309、P222310、P222311)。资产详情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计量单位
资产类别 航材
名称 飞机发动机
所在地 中国[156] 北京市[110000] 市辖区[110100]
规格型号 PW4077D
计量单位
数量 4
成新率 详见评估报告
现状分析 详见评估报告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
标的展示地点 北京首都机场
展示联系人信息 赵先生 电话:010-61465968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交易中不安排实物检查,意向受让方可提前到转让方指定场所查阅相关技术文件。
2、标的资产以现状交付,交付地点为北京。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通过网络报价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提交有效的受让申请并按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竞价方案》的要求提交竞买文件(竞买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前),并按照《竞价方案》在约定时间进行网络报价(一次报价,报价期为2019年4月10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当信息发布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报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本项目协议成交。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人民币1200万元(或等值美元)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的指定银行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本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本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以人民币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并在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以美元结算的,受让方按照与转让方相关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以美元支付的保证金在转让方确认收到相关价款后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机构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跨境支付特殊安排除外)。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竞买文件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
6.转让方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但不保证资产本身可能存在超出文件描述范围的损伤或缺陷。受让方应依据此报告,在尽职调查时对资产状态进行相应确认,在对摘牌后出现的问题,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并不承担额外的补偿义务。
7.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以人民币计价。如果意向受让方通过美元支付相关价款,则汇率约定为1美元对人民币6.6998元。
8.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纯的出售价格。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本项目如协议成交,产权交易机构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为挂牌价格的0.3‰;本项目如竞价成交,产权交易机构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为挂牌价格的0.3‰与成交价格中增值部分金额的5%之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交易手续费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吴楠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2;13942637399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860034711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赵先生
受托机构电话 010-6146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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