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港中旅华贸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6辆欧曼BJ4259SNFKB-XF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6辆风力发电叶片运输车(后挂)]

时间:2018-11-28 12:12:12  来源:  作者:
港中旅华贸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6辆欧曼BJ4259SNFKB-XF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6辆风力发电叶片运输车(后挂)]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1161 转让底价 127.51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11-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12-11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6辆欧曼BJ4259SNFKB-XF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6辆风力发电叶片运输车(后挂)
资产类别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欧曼BJ4259SNFKB-XF重型半挂牵引车等
所在地 中国[156]
车型 大型
颜色
发动机编号 89312724等
购置日期 2015-03-03
是否包含车牌
数量 6
成新率 100%
行驶公里数 详见评估报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6辆车出租给张北驰腾达大件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租赁期到2018年12月31日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同仁和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6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6辆风力发电叶片运输车(后挂),出租地为河北省保定市,6个车头均有牌照,6个后挂均无牌照,目前6个后挂使用的牌照均为承租人自行提供。
2、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承租方应支付给转让方的租车押金共计人民币99,000元并未支付。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内容出自《资产评估报告》“特殊事项说明”:
由于现场勘查期间委托车辆正处于外省市远途运输原因,本次委托评估的车辆出租所在地张家口市张北县明清街5号楼35号,承租人张家口市张北驰腾达大件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北三环二彪风电物流园,承租人保定市二彪运输有限公司所承租的12辆半挂牵引车和风电车不具备让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条件,港中旅华贸工程有限公司郑重承诺:“由于车辆已出租,平时在外运行,经与承租方协商,将于五月底前安排评估人员现场勘查。上述车辆为我公司合法拥有,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和所有权处置。给贵公司描述的车辆状况均为真实描述,由于车辆特殊性导致贵公司评估程序受限我们深表歉意,对于贵公司为配合本次评估所履行的替代程序我们表示认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港中旅华贸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66号11号楼二层2004A室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外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6∶00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本项目,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需同意并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2)意向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受让方应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清点移交,并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
5.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当天16时之前到账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黄昕宇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18600347116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860034711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同仁和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智
受托机构电话 13311229585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