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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华苏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苏EOVR63奥迪A6 FV7301CVT轿车一辆)

时间:2018-09-18 12:12:12  来源:  作者:
苏州新区华苏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苏EOVR63奥迪A6 FV7301CVT轿车一辆)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338-3 转让底价 4.32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9-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9-30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奥迪A6 FV7301CVT黑色轿车一辆
资产类别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奥迪A6
车型 FV7301CVT
颜色 黑色
购置日期 2006-07-06
注册登记日期 2006-07-06
是否包含车牌
数量 1
行驶公里数 195230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超标公务车评估值包含增值税。
2、本次(苏EOVR63奥迪A6)不带牌交易。
3、本次评估委估车辆为国四以下标准,国内部分城市对国四排放标准以下的二手车限制转入。本次评估结论以假设车辆无限制转入状态下评估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苏州新区华苏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龙湖时代天街生活广场8幢2502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公告期间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后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构指定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①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②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
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如标的无法如期完成解押,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过户不能等相关风险。③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④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若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闵尚
受托机构电话 010-5191788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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