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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部分资产(集装箱检查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时间:2018-08-09 12:12:12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部分资产(集装箱检查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584 转让底价 29.3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8-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8-22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集装箱检查设备及办公用品等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集装箱检查设备及办公用品等
所在地 中国[156] 江苏省[320000]
规格型号 具体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详见资产明细表
计量单位 套/台/个/张/把/组
数量 详见资产明细表
主要功能用途 集装箱检查、办公用途及其他
现状分析 报废、闲置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设备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张方梅 010-66579332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报废设备评估值=变现收入-清理费用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十二、特别事项说明:3.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根据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说明,我们了解到存在以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本次申报评估的设备由于大部分购入时间再2003年之前,入账时间较久,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对应设备的入账凭证、发票与设备合同等资料,该批设备的产权由产权持有单位出具的《委估资产权属承诺》认定为其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委托评估的设备均已处于报废状态,并由被评估单位出具了相关的报废文件与报废审批单等资料,但未做账面处理。考虑到报废设备的特殊性,由于大型机器设备的重量不易获取,其设备重量最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申报数,通过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管理相关设备的设备工程师现场核实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确认后的重量为准。实际处置时应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海关总署
批准单位名称 海关总署关务保障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支付交易保证金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本项目,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本转让标的以《资产明细表》上所列资产项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项目内资产涉及到的拆装费、搬运费、清理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如竞价成交,受让方交易手续费收取成交金额的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张灏
联系电话 18910619398、010-5191538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方梅
受托机构电话 010-6657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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