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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霖熙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化工类生产线设备321项)

时间:2018-08-10 12:12:12  来源:  作者:
上海霖熙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化工类生产线设备321项)
项目编号 TR2018SH1000020 转让底价 70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8-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9-06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资产系三条设备生产线以及部分备件,详见清单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化工类生产线设备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青浦区[310118]
规格型号 见附件
计量单位 见附件
数量 见附件
成新率 见附件
主要功能用途 生产化工类产品
现状分析 设备闲置,均可使用,详见附件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603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王润泽 13816214921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系转让方通过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从上海青浦夏阳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处拍卖所得。 目前该批物资仍在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603号处,尚未进行拆除工作。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公告期内现场查看并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查看人的身份证现场登记现场踏勘申请表。
3、现场踏勘须自备安全帽、手电筒并在进入厂区须穿着长裤、严禁穿拖鞋、露趾凉鞋、女用凉鞋、高跟鞋等。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霖熙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民众一路999号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按物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转让资产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据发票。
6.受让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就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书面确认,并同意转让方开展标的资产拆除工作。
7.转让方承诺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处理、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交易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接交付并在完成交接交付后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
8.受让方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且收到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转让方账户。
9.本项目标的资产以《实物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资产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10.本次的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代为支付,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
1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需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2)、意向受让方已在挂牌公示期内完成现场查看。
3)、意向受让方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且收到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转让方账户。
4)、意向受让方同意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就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书面确认,并同意转让方开展标的资产拆除工作。
5)、意向受让方同意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
6)、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后自行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卓赟
联系电话 62657272-39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润泽
受托机构电话 138162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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