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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位于江汉区青年路66-5号招银大厦第20层房产

时间:2014-05-14 12:12:12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湖北鄂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位于江汉区青年路66-5号招银大厦第20层房产 
项目编号 GR2014HB1000031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湖北鄂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位于江汉区青年路66-5号招银大厦第20层房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湖北鄂建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房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4-01-15 
资产评估值 1480.95(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3-26 
转让底价 1480.9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14 
挂牌截止日期 2014-09-11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一、本次挂牌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中载明的房产、土地等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国土等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二、该房产租赁情况如下:承租户一,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租赁期至2015年11月19日止;承租户二,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租赁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两家承租户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该项目全部交易价款的票据由转让方直接对受让方开具。 

一、标的资产信息
行政建筑 坐落位置 江汉区青年路66-5号招银大厦20层  房产证号 武房权证市字第200419195号 
建筑面积 1330.77平方米  附属设施 无 
使用年限 2042年10月11日  已用年限 无 
附加信息  

二、交易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24个周期(两选其一)。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转让方提出: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应依法继续履行转让方与两户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直至合同期满,转让标的变更过户之日起房屋租金由受让方负责收取;
(二)意向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同对转让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接受;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相关产权交易合同;
(四)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光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无条件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30前 
交纳方式 现金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街道口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840368;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535
账号:569057542441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慧、鲁锦泉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6788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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