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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为鄂F3759A东风日产牌轿车 |
时间:2016-03-30 12:12:12 来源: 作者: |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标的名称 |
车牌号为鄂F3759A东风日产牌轿车 |
项目编号 |
GR2016HB1000124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车牌号为鄂F3759A东风日产牌轿车)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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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方名称 |
老河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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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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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资产基准日 |
2016-01-22 |
资产评估值 |
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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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3-16 |
挂牌价格 |
3(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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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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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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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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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
车型 |
东风日产EQ7250AC |
车牌号 |
鄂F3759A |
购置日期 |
2010-1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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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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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
黑 |
行驶公里数 |
355000 |
数量 |
1 |
评估值(万元) |
3 |
附加信息 |
车牌号为鄂F3759A东风日产牌轿车:车辆型号及生产厂家:东风日产EQ7250AC,购置日期:2010年1月,行驶里程为355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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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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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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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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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转让标的在公开挂牌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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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项目需交纳项目保证金,按照各车挂牌价格全额交纳 。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此次转让以车辆现状转让,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电子眼、违停、交通肇事等车辆违章记录均在转让之前由转让方处理完毕(若有遗漏,及时联系转让方负责处理); 8、转让成交之(日)前的车辆交强险及年检逾期由转让方负责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成交之(日)后的车辆交强险及年检逾期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费;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0、车辆过户等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1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剩余尾款及费用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佣金等费用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12、标的转让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费用并向转让方提供相关证件用以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负责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及交付车辆。若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不按时提供过户资料等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而造成需要补交保险费及车船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车辆过户完毕后,买受人携带相关证件到转让方提车。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延迟提车而造成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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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6:30前 |
交纳方式 |
支票
其他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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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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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其交易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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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42001648508053002976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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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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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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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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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代碧玉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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