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叁级估价资质 |
时间:2016-03-30 12:12:12 来源: 作者: |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标的名称 |
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叁级估价资质 |
项目编号 |
GR2016HB1000127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叁级估价资质)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脱钩改制工作专班 |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资产类型 |
其他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基准日 |
2015-09-30 |
资产评估值 |
5.6(万元)
|
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1-20 |
挂牌价格 |
6(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3-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6-04-06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叁级房地产估价资质有效期限:2018年1月13日。
2、该估价资质无抵押、无质押。
3、此次转让的只是估价资质,不包含该公司内3名估价师个人执业资格。
|
其他资产 |
名 称 |
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叁级估价资质 |
数量 |
1 |
评估值(万元) |
5.6 |
附加信息 |
此次转让的标的为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叁级房地产估价资质。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是老河口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资开办的,公司社会信誉良好,在2009年2011年、2012年被襄阳市房协评为襄阳市十佳中介机构。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给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显示: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6820000008024;证书编号为:鄂建房估证字第97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号为:鄂建住房许(2015)002;资质等级为:叁级;资质有效期为:2018年1月13日。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转让标的在公开挂牌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可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个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老河口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质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成功受让后不得以聘用不到合适的估价师为由要求退款,不得因受让资质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买受人需认可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15]第08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受让方交纳全部价款及费用后转让方予以配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佣金等费用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6:30前 |
交纳方式 |
支票
其他
:转账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其交易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未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襄阳市建行紫贞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42001648508053002976 |
披露附件 |
|
会员机构名称 |
|
会员联系人 |
|
会员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代碧玉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