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山后街广播电台3号楼3单元1楼左室房产(三次) |
时间:2016-01-18 12:12:12 来源: 作者: |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标的名称 |
中山后街广播电台3号楼3单元1楼左室房产(三次) |
项目编号 |
GR2016HB1000088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中山后街广播电台3号楼3单元1楼左室房产(三次))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襄阳广播电视台 |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资产类型 |
房产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基准日 |
2015-05-13 |
资产评估值 |
45.5838(万元)
|
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襄阳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0-26 |
挂牌价格 |
37.75(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6-01-29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此次转让的资产均空置,无租赁、无抵押,均未办理房产、土地证。转让方承诺,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予以配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行政建筑 |
坐落位置 |
樊城区中山后街广播电视台3号楼 |
房产证号 |
无 |
建筑面积 |
89.38㎡ |
附属设施 |
无 |
使用年限 |
70 |
已用年限 |
22 |
附加信息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佣金等费用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4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4、买受人需认可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15]040号《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房产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因测量面积和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的房屋面积产生的差异而影响本次资产转让的价格;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受让方交纳全部价款后转让方予以配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0、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4(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6:30前 |
交纳方式 |
支票
其他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处置方法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42001648508053002976 |
披露附件 |
|
会员机构名称 |
|
会员联系人 |
|
会员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