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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31%股权及3538.86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31%股权及3538.8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534
挂牌价格 39538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华大厦3号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 冯建德 
成立时间 2003-05-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4436.833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及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凭市场登记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 51%
2 杭州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247.85  8045.8  26202.05 
审计机构 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10-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8405.34  32203.29  26202.05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拥有的杭西国用(2008)第000251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253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252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254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249号土地均未开发。
2、标的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存档备查。
3、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土合字(2004)172号】中载明,(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市场)用地;(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自2003年6月18日起算。
4、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土合字(2006)172号】中载明,(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科研用地;(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科研50年,自2003年6月18日起算;(3)根据杭土资【2006】96号文的规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科研宗地土地使用权在建筑竣工经土地复核验收通过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10年以后只能整体或分幢、分层转让。转让时改变科研用途的,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土合字(2006)14号】中载明,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土合字(2007)131号】中载明,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6、标的企业委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位于【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以东,飞虹路以北】约68亩土地(土地证编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251号)
7、本项目股权挂牌金额35999.14万元,债权挂牌金额3538.86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杭州市保俶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冯建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953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18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2)同意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8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评分办法.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10-68521418-82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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