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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世观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2.73%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盛世观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2.73%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607
挂牌价格 415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盛世观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湖光中街1号1602室) 
法定代表人 李保刚 
成立时间 2004-07-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摄制电影(单片);制作电视节目等。 
职工人数 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盛隆元投资有限公司 50.45%
2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3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4.5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8.54  -788.99  -788.9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12.45  560.16  1052.29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10-31  194.17  151.85  151.9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27.99  1023.78  1204.2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自然人刘勇于2006年7月至8月期间,向标的企业借款50.486万元,标的企业于2007年7月1日已委托律所向刘勇发出律师催告函,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归还。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安徽省[340000]蚌埠市[340300]市辖区[340301]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 汪支边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7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1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24.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4.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郭爽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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