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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604
挂牌价格
6600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02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2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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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重庆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建邺区地铁二号线油坊桥站(天迈广场A1-4-2))
法定代表人
顾公
成立时间
2011-04-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准备;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监理;实业投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重庆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73.71
-73.8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4447.54
59750.3
4697.24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10-31
0
-81.4
-76.8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1326.02
86705.61
4620.41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2012年5月25日,周飞与陶明因对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佳展公司”)、中佳(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房地产公司”)、江苏天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投资公司”)、及本公司的股权及权益纠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陶明、中住佳展公司、中佳房地产公司、天迈投资公司以及本公司连带支付股权及款项2.555亿元及相应孳息947.09万元,撤销天迈投资公司、本公司与第三人海众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并撤销天迈投资公司无偿转让本公司2.85亿土地使用权行为。2014年9月10日,案件审理完毕,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商初字第0005号判决,陶明应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周飞支付2.555亿元人民币并支付至2012年5月起诉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驳回周飞其他诉讼请求。2015年2月,周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截至报告日,此案尚在审理中。
2.标的企业与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书》,截止评估基准日,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4,207.17万元。《借款协议书》留北交所备查。
3.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以所涉债权起诉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江苏青石置业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借款本金。
4.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6.相关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查阅并了解详细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九龙坡区[500107]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龙腾大道79号2幢15-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德仿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6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8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转让方和相关方的经济赔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须书面承诺:①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合同(相关合同在转让方处备查);③在成功受让本项目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④受让成功后,代标的企业向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偿还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4,207.17万元及 《借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受让方还款前一日止的利息,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书》执行,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标的企业,再由标的企业支付至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⑤同意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接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 ⑥ 同意不再使用“首创”商标及商号,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对标的企业的建设项目、销售手续等进行相应变更,不以“首创”的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⑦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1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9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祁国珍
联系电话
138111528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梦旭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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