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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549
挂牌价格 1089.9525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天柱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友顺 
成立时间 1996-05-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7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过滤材料、滤芯、过滤器、过滤设备、油料设备及器材的制造;过滤材料、滤芯、过滤器、过滤设备、油料设备及器材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哈尔滨八达投资有限公司 59%
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1%
3 刘建峰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821.23  -149  21.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096.46  5770.42  2326.04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8-31  2156.15  2.97  7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838.02  5439.18  2398.84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刘建峰  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 41%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受让产权主要是为了整合资源,提升综合实力。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法定代表人 卞云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89.952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①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26.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北交所到账时间为准);②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③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④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健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舒   联系电话 010-6808331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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