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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青旅置业(昆山)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首创青旅置业(昆山)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226 挂牌价格 44139.1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3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首创青旅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锦溪镇百胜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 胡卫民 
成立时间 2012-05-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酒店投资管理;旅游项目的开发、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产品的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农产品种植、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危险性的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文化用品、办公设备销售。(依法徐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首创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2 青旅地产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353.61  7918.05  6006.8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645.55  49699.9  32945.65 
审计机构 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4-30  190.83  -217  -134.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8284.44  45472.9  32811.5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5-30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2645.55  136247.29 
负债总计(万元) 49699.9  49699.9 
净 资 产(万元) 32945.65  86547.3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139.1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1#地块158798.1㎡尚未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标的企业已经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的税费,土地使用权证正在申请办理之中。
2、标的企业与北京尚博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签署了《资金借款协议》,借款本金人民币17000万元,借款利率每年按20%计算。《资金借款协议》留北交所备查。
3、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首创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南京市[320100]白下区[320103]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理工大学科技园孵化大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海滨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4139.1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13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转让方和相关方的经济赔偿: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⑥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产权交易合同》、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须书面承诺:①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合同(相关合同在转让方处备查);③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署的全部劳动合同;④受让成功后,代标的企业向北京尚博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偿还人民币17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计息时间为《资金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受让方还款的前一日止,借款利率每年按20%计算,受让方须在工商变更登记前支付至北京尚博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司指定账户;⑤同意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接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2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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