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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346 挂牌价格 112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8-1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37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 宋建波 
成立时间 2013-02-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80%
2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93  -1160.31  -1159.6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44.73  7.52  1537.21 
审计机构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芝罘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6-30  1.05  -509.27  -508.4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17.71  -11.08  1028.7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28 
评估基准日 2015-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970.06  3489.89 
负债总计(万元) 20.93  20.93 
净 资 产(万元) 1949.13  3468.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93.79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1-12层 
法定代表人 许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741766.653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2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3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永普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邹姗姗   联系电话 651856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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