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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能源汽车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新能源汽车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北京新能源汽车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66
挂牌价格
7207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1-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2-1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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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新能源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
徐和谊
成立时间
2014-04-24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9999.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乘用车、客车和新能源整车、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和车载充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对外投资;控股;融资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363.06
-1363.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143.56
61506.62
-1363.06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0
-1656.85
-1656.8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9157.76
633.41
58524.3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1-11
评估基准日
2015-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7095.98
63031.21
负债总计(万元)
632.35
632.35
净 资 产(万元)
56463.63
62398.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398.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且项目成交价格相对于挂牌价格未产生溢价,则按协议转让标准收取服务费。
2、根据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评估报告》,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款项本金及利息合计632.345万元。
3、标的企业详情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经济开发区采和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徐和谊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636430-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5961-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2076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为总价款的70%(含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一并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7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④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见附件)。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③在提交受让申请之时无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案件,无任何行政处罚事项。④在成功受让标的企业后,不得继续使用标的企业原有名称,以及任何含有“北汽新能源”和“北京新能源汽车”等近似或类似商标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司业务文件),并用新的商标或标识予以更换。⑤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标的企业将应付转让方的款项本金及利息合计632.345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向北交所递交收款凭证后,再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⑥支付的转让价款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2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
动态报价承诺函(定稿).doc
附件:
交易合同.doc
附件:
动态报价须知.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薇佳
联系电话
010-6629566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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