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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069 挂牌价格 283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1-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2-1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4号楼1619号) 
法定代表人 亢亚志 
成立时间 2009-05-2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002567-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租赁;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公关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服务);打字复印;销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品。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交广传媒有限公司 80%
2 北京华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39  -28.24  -28.2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591.22  3834.54  2756.68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30.63  -153.7  -153.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672.17  3069.19  2602.9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22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976.99  6033.95 
负债总计(万元) 3356.92  3356.92 
净 资 产(万元) 2620.07  2677.0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06.21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为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资金及政策调控问题,企业以前年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标的企业营业期限至2029年5月25日。
3、标的企业股东北京华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20%股权。
4、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且项目成交价格相对于挂牌价格未产生溢价,则按协议转让标准收取服务费。
5、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交广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3层301内302室 
法定代表人 亢亚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广告业 
组织机构代码 00000000-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广播电视台 
组织机构代码 56744544-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交广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830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为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1年内一并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④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见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合同中约定的首期交易价款。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③在提交受让申请之时无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对意向受让方的财务、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执行或行政处罚事项。④在标的企业现有的产品有效期内,不撤销现有产品,保证现有持卡人的合法权益。⑤在获得标的股权后,标的企业实际运营、发行新的产品中不得体现“北京交通台”、“1039易通卡”、“Etoday”字样,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业务经营中不得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下属企业的名义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或对外宣传。⑥已了解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公司的股东资格条件,并已自行评估收购标的企业股权的资格及条件。⑦同意标的企业全部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同意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以其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与国有银行有光纤直联专线(以其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与国有银行合作协议为准)。
3、因标的企业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规的要求,自行评估收购标的企业股权的资格及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
附件:交易合同.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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