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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7.67%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7.67%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110 挂牌价格 54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2-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3-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1号院1号楼B1103室) 
法定代表人 林宏俊 
成立时间 2003-10-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979.513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含冷鲜畜禽产品)、现场制售;主食、烤鸡、豆腐、豆浆、烤面包;经营保健食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8日);零售家用电器、五金、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动物食品及用品、自行车、汽车装饰品;限于国内租户的出租店面;组织国内产品的出口、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计生用品的零售(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零售预包装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统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92.33%
2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771.320019  -2398.324783  -2676.6213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961.726254  12093.28598  -4131.559726 
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19056.506353  -3710.691905  -5160.348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180.733372  16472.641488  -9291.90811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15 
评估基准日 2015-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899.48  9082.55 
负债总计(万元) 13502.27  13502.27 
净 资 产(万元) -4602.79  -4419.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8.9925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国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2450-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0022450-7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4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63.8 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原股东或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作为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3.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影   联系电话 8795235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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