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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燕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安新县燕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7027 挂牌价格 346.7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1-2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标的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新县燕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县城建昌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胡锦华 
成立时间 2006-04-1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702717-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集中式供水、供水管线安装、维护及供水设施、设备的安装(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4月21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的除外)。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27  -129.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37.98  451.36  986.62 
审计机构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1-30  -43.13  -43.1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94.85  451.36  943.4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正和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17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37.98  798.14 
负债总计(万元) 451.36  451.36 
净 资 产(万元) 986.62  346.7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46.7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说明(该说明已在北交所备案),自2013年7月23日,标的企业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经营场地(即安新县永安路西侧县城建昌南街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财产及业务由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管理、运营。
2、标的企业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为“安新县县城供水项目40年独家经营权”,经营期限至2048年4月11日,原始入账价值9,008,652.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值为7,283,793.16元。由于标的企业于2013年7月23日停止经营,也无继续经营的考虑,该特许经营权对标的企业已经失去价值,因此该特许经营权评估为零。
3、因标的企业与其上级单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标的企业拥有的安新县永安路西侧县城建昌南街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土地证号为安国用(2006)第01-61号)的余额全部划拨给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该资产使用权归其所有。故该资产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另行进行了评估用于转让。
4、根据标的企业与其上级单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本项目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安新县永安路西侧县城建昌南街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的项目捆绑转让。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府前街6号 
法定代表人 单继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4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46.7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同意在受让本项目同时受让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安新县永安路西侧县城建昌南街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的项目,并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交易合同。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见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③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④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交易合同(定稿).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1391172682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薇佳  联系电话 010-6629566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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