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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39.46%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39.46%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51 挂牌价格 5670.082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1-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1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郭洋 
成立时间 1993-05-09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185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00044-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排版、装订;制版。(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99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 47.03%
2 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46%
3 上海利丰雅高印刷有限公司 13.5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470.76  26.68  193.4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373.96  28281.34  14092.62 
审计机构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26207.74  -1293.4  -1020.3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900.86  26002.72  12898.1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06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2373.96  43455.23 
负债总计(万元) 28281.34  29086.04 
净 资 产(万元) 14092.62  14369.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670.08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勤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粟国锦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7038.7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1129719P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9.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9.4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3369696-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70.082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170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动态报价期内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承诺函.docx
附件:参股交易合同(利丰雅高)定稿.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世纪天顺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姜女士   联系电话 010-64729809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薇佳  联系电话 010-6629566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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