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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55 挂牌价格 1021.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1-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2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京仪仪器仪表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1幢B1068室) 
法定代表人 董建伟 
成立时间 2007-01-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组织机构代码 79850653-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租赁、维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仪器仪表与分析监测》杂志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文化用品;主办《仪器仪表与分析监测》杂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京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75  -0.09  0.4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05.55  4.48  1001.07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29.1  -10.3  -9.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14.9  23.4  991.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02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25.14  1025.38 
负债总计(万元) 3.78  3.78 
净 资 产(万元) 1021.36  102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21.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它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京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9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 史红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8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56749463-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6990514-0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21.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交所规定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意向受让方成为竞买人后,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④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见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③在提交受让申请之时无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案件,无任何行政处罚事项。④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⑤同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通过的《人员安置方案》(于北交所存档备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交易合同.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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