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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883 挂牌价格 903.82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0-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1-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南里1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卫东 
成立时间 2009-07-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328307-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2 北京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162.5  4.34  4.3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713.74  155742.46  971.28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42184.28  4674.92  3553.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091.86  23594.34  1497.5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16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8819.75  28929.4 
负债总计(万元) 27423.03  27423.03 
净 资 产(万元) 1396.72  1506.3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3.82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金第润鸿公司专项负责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定向安置房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丰台区南苑乡东铁营村,由9栋住宅楼、3栋配套和1所小学组成。其中,住宅及配套等已于2014年6月完成建设,住宅已完成安置,项目安置收入已结转完毕;配建小学于2015年4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建设。该项目目前整体处于收尾阶段。
2、鉴于标的企业原股东在本项目挂牌前明确表态不放弃对此次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如在项目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原股东),则组织一次性报价,以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
3、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平谷区[110117]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大街36号 
法定代表人 胡广元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74014-7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075-1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03.82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271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2)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完成后不得再使用“金第”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信诺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匡京明   联系电话 1366102719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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