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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866 挂牌价格 103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0-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1-1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  标的所属行业 住宿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深圳镇南溪) 
法定代表人 乐志明 
成立时间 2004-02-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住宿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886101-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住宿、公共室外浴池、足浴服务;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冷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棋牌,小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40.51  -33.8  -63.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17.66  1019.9  1697.76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883.08  -4.7  -5.1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10.78  218.35  3692.4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13 
评估基准日 2015-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910.7846  5962.8832 
负债总计(万元) 218.3557  218.3557 
净 资 产(万元) 3692.4289  5744.527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44.527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委估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826.01平方米,其中4583.95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117229号,证载所有权人为标的企业,剩余1242.06平方米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依据评估公司已取得的资料,未发现委估房屋建筑物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
2、标的企业目前有两块租赁用地,一块面积2800平米,为高尔夫球场,一块面积900平米,上面建筑为经营用房茶园,该房产目前没有房产证,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租赁对房屋评估值影响。
3、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宁波市[330200]海曙区[330203]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张润钢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9516.1531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住宿业 
组织机构代码 14407417-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3369025-9 
批准单位名称 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3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③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④同意标的企业全部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同意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合法公民。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田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71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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