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1.7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1.7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987 挂牌价格 10795.3696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2-3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二层2215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刘明 
成立时间 2010-08-17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3274.850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芯片;芯片应用设计服务;芯片、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以上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4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Capital MicroElectronics(HK) Technology Co. Limited(京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58.25%
2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1.7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8.32  -5659.73  -3364.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62.79  2869.56  5293.23 
审计机构 华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692.46  -7092.76  -54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076.07  7689.1  3386.9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联首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09 
评估基准日 2015-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720.63  -  
负债总计(万元) 2172.87  -  
净 资 产(万元) 7547.76  24304.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147.1997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华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 
法定代表人 芦永忠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59396.9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68435529-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03-3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795.3696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3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只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并自愿承担不确定性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要求扣除其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配合标的公司完成办理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使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审批机关批准或未在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0.5%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或联合方式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琳琳   联系电话 1381087904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