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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835 挂牌价格 109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9-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0-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金禧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26号顺成饭店5层中厅) 
法定代表人 王国苹 
成立时间 2011-03-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121906-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租商业用房。  
职工人数 66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022.26  -603.25  12.2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923.97  5923.8  1000.17 
审计机构 北京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7847.61  22.33  2.7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217.95  7215.07  1002.8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8-21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923.97  -  
负债总计(万元) 5923.81  -  
净 资 产(万元) 1000.17  109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9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25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8926-2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8789-X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9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缴纳300万元保证金。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招投标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招投标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招投标竞价程序的;(3)在招投标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报价或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按照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全员接收标的企业职工,继续履行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保证职工待遇不降低;(3)同意继续承担和落实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金禧丽景-评分标准921.doc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金禧丽景921 .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德帅   联系电话 010-6894202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孙鹏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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