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万年长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万年长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838 挂牌价格 27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9-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0-2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万年长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张郭庄村十号) 
法定代表人 周峻 
成立时间 2005-10-1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095295-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 45%
2 北京万年基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5%
3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2.77  -590.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108.04  44870.28  6237.76 
审计机构 北京鼎中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47493.03  -3028.74  -3030.1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027.74  17769.45  2258.2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信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01 
评估基准日 2015-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8905.51  29474.12 
负债总计(万元) 26303.84  26303.84 
净 资 产(万元) 2601.67  3170.2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26.63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北京万年长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2月25日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委托借款,协议编号《NBWZTZ(2013)D0009》。金额8,000万元,利率12.60%,借款期限2年,期限自2014年05月26日至2015年5月26日;
2、北京万年长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19日向交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办理委托借款,金额3000万元,利率15%,期限自2013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19日;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7号楼 
法定代表人 马福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0032.87372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217419-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7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82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只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2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10-68520318-82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孙鹏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