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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64 挂牌价格 520.703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8-2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1102室) 
法定代表人 董志军 
成立时间 2001-03-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80207364-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连天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
2 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
3 胡华胜 16%
4 李军 10.5%
5 董志军 10.5%
6 朴日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341  142.3  100.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97.4  1562.31  3235.09 
审计机构 北京中仁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11764.52  6.22  4.6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969.24  5737.32  3231.9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盛万达(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7-17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943.8  4838.75 
负债总计(万元) 1775.79  1775.79 
净 资 产(万元) 3168.01  3062.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20.703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鉴于标的企业原股东在本项目挂牌前明确表态不放弃对此次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如在项目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原股东),则组织一次性报价,以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
2、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董志军  北京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10.5% 27.5%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保持标的企业继续稳定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 韩燕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824.4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369356-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3364799-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20.703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维持标的企业现有的经营发展方向及模式,继续履行标的企业与职工已签署的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信诺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匡京明   联系电话 6629558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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