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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822 挂牌价格 688.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9-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0-1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2005室) 
法定代表人 沈鹏 
成立时间 2014-07-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30663925-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6.66  -21.81  -21.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34.52  56.33  978.19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255.46  -654.21  -654.2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30.96  207.04  323.9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11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97.93  829.98 
负债总计(万元) 141.08  141.08 
净 资 产(万元) 656.85  688.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8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详情参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 沈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56578271-6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69169147-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88.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200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了解并同意接受。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期内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3、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北软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安伟江   联系电话 188100219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孙鹏  联系电话 010-8314301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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