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北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北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56 挂牌价格 10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8-1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北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20层2001-2006) 
法定代表人 武晓南 
成立时间 1997-09-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3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组织机构代码 80187624-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舞台美术设计;场景装置、广告制作;提供演出服装;安装、租赁道具、灯光、音响装置及演出设备;技术服务;销售演出器材及零配件;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988%
2 腾尚国际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17.767%
3 路建康 9.005%
4 韩立勋 0.6%
5 刘一明 0.6%
6 刘振明 0.6%
7 吴甲丁 0.6%
8 王德林 0.24%
9 徐赛 0.24%
10 姜浩扬 0.2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19.4  -213.71  -213.7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4.76  69.63  515.13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251.21  -277.68  -277.6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89.94  952.49  237.4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7-14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52.1591  645.6237 
负债总计(万元) 354.1005  354.1005 
净 资 产(万元) 298.0586  291.523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3046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进行了股权变更,企业章程等文件已在工商部门备案。
2、鉴于标的企业原股东在本项目挂牌前均未明确表态放弃对此次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如在项目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原股东),则组织一次性报价,以征询原股东是否行权。
3、标的企业其它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 武晓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755.3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810-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9.98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16-4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见附件),并于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③同意标的企业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比例承担,并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