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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河汽车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天河汽车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742-2 挂牌价格 28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7-1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市天河汽车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北京兴利达工贸集团院内) 
法定代表人 孟辉 
成立时间 2014-05-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33984-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机动车驾驶培训[一级普通(汽车)]。 
职工人数 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华安交通设施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  1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30.1  -30.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01  30.29  -20.2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市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5-13 
评估基准日 2015-01-15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10  218.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8.7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截止评估基准日天河汽车驾校公司共有36辆教练车牌照(为挂靠车,汽车不属于天河驾校公司,未纳入评估范围),具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颁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截止评估报告日天河汽车驾校公司共有5辆教练车牌照已到期报废,经调查,天河汽车驾校公司可以通过申请取得车辆牌照,本次评估未考虑教练车指标增加或减少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资产评估中不包含土地、房屋等资产,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解决场地问题。
3、其他应披露事项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其他相关备案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华安交通设施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法定代表人 孟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3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85895-6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894-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8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公司现有10名员工,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标的公司继续聘用选择在标的企业任职的员工,待遇不低于现有标准。
2、标的公司现有部分学员297名(截止2014年12月22日)尚未完成培训,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该课程的培训。
3、标的公司现有31辆挂靠培训用车,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挂靠车辆问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10687846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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