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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14%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14%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74 挂牌价格 3322.5042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1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棕榈滩花园一区1号) 
法定代表人 郭向英 
成立时间 1993-04-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223.69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06444-6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房地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屋;信息咨询: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资为3306.0万元) 
职工人数 3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 18.14%
2 北京东兆富城置业有限公司 54.42%
3 青岛光控安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4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373.03  -17373.0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2575.8  145235.83  -32660.03 
审计机构 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17373.03  -17373.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12575.8  145235.83  -32660.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2-11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2575.8  162640.44 
负债总计(万元) 145235.83  144324.54 
净 资 产(万元) -32660.03  18315.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22.504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抵押贷款11.5亿元,贷款期限2013/6/25至2015/12/25,年利率13%,开发成本中的别墅(含土地使用权),会所已设定抵押权。
2、根据2009年5月18日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项目即将进入开发阶段,同意后续资金通过融资方式筹集;本项目中需要股东担保的,除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外,其余股东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须提供担保。2013年6月24日,青岛光控安南投资中心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1,150,000,000元,三方签署《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WD1490130019),合同约定:贷款用于建筑工程承包建设用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自2013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止,首笔放款年利率为14.5%,年利率从第二年放款日起调整为13%,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贷款利率,逾期的罚息利率为20%,按半年结息,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和保证人为此笔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和保证。2013年6月28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发放首期贷款3亿元,2013年8月23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将第二期余款全部发放给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0日,青岛光控安南投资中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向东与北京东兆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转让协议》,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1,150,000,000元的债务转让给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相关债务人义务和承诺,此《债务转让协议》经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于2014年1月20日公证。
3、根据《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规定:“首期放款为3亿元整,首期贷款自实际放款之日满6个月,委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如委托人决定发放任何一期后续贷款,则自第二期贷款实际放款之日起满1年后,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通知委托人,且自第二期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满2年后,委托人可一次性要求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自2015年8月23日起,青岛光控安南投资中心随时有权要求天劲公司偿还所有贷款本息,且除天竺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次评估清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设备已经报废无实物,详细的设备报废清单请见评估报告。
4、详情请查阅本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政府街 
法定代表人 任建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51861-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1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1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322.5042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企业后,需认可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包括标的企业账面的债权债务情况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涉及债权债务的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014年12月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财务报表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9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曦   联系电话 1850002154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运  联系电话 010-66295533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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