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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标的名称
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639
挂牌价格
325.02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4-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5-1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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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歌华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1号院32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
范琛
成立时间
2005-04-1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335178-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客运;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9日);旅游咨询;代理旅游信息广告;利用旅游车、站点、车票发布旅游信息广告;销售旅游商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
职工人数
12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北旅时代商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30%
2
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
3
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4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15%
5
北京歌华文化中心有限公司
10%
6
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
5%
7
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57.56
189.54
148.5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73.87
1248.55
3025.32
审计机构
无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2-28
386.73
-42.48
-40.7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39.57
1154.96
2984.6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广播电视台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31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815.61
3833.54
负债总计(万元)
636.28
583.28
净 资 产(万元)
3179.33
3250.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5.0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暂未出具2014年度审计报告 ,相关数据提取自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歌华文化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秋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344675-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广播电视台
组织机构代码
56744544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歌华文化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5.02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9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docx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10-8398885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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