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通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通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81 挂牌价格 0.000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16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通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09号楼1层103-2) 
法定代表人 何兴俊 
成立时间 2002-11-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473584-3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摩高贸易有限公司 60%
2 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7  4.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91  2573.26  -2572.35 
审计机构 无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1.77  4.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0.91  2573.26  -2572.3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05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5  1.45 
负债总计(万元) 2573.26  2573.26 
净 资 产(万元) -2571.81  -2571.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28.7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至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未做年度审计,以财务报表数据代替。
2、其他应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 于仲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63369147-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894-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交纳5万元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或全部交易价款。若保证金低于成交价格,则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若保证金高于成交价格,则超过的部分由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德帅   联系电话 010-6894202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