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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和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全和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669 挂牌价格 2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5-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6-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全和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南楼) 
法定代表人 李慧琳 
成立时间 2002-08-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 74260954-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展开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78%
2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
3 王新立 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0.06  190.38  99.68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2-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0.06  190.38  99.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05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6.63  206.26 
负债总计(万元) 168.01  168.01 
净 资 产(万元) 38.62  38.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6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正衡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王新立为恒安物业公司股东之一,其出资金额人民币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003年1月因经营业务需要,在本公司两次借款分别为387,000.00元、44,980.78元,合计431,980.78元,至今仍在挂账。
2. 蓝鼎晨大厦为恒安物业公司经理凡学兵投资经营其中的物业项目(位于西四护国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其他应收款-蓝鼎晨物业公司98,697.10元为拆借往来款,账龄3年以上,2005年该项目已由业主方(北京钟表公司)收回自主经营,因此与该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无法函证。
3. 标的企业2014年审计报告数据取自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
4.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03号楼 
法定代表人 何剑雄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40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教育 
组织机构代码 40084086-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00000000-0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天一泽铭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侯雪琳   联系电话 1381016906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运  联系电话 010-66295533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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