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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88 挂牌价格 25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28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朗波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10号9号楼702室) 
法定代表人 梁毅 
成立时间 2009-08-2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322584-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LED照明节能产品;销售、开发高效环保的照明节能产品、照明器具、太阳能器具、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容器及配套设备;销售电缆、五金交电;提供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服务及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施工总承包;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 14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梁毅 44.43%
2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3 李君胜 6%
4 北京科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5 北京朗誉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3%
6 胡其昌 3.75%
7 梁辉妙 3%
8 王春龙 1.5%
9 李力 1%
10 岳存泽 0.8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401.85  -12540.64  -12276.9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595.79  60548.95  1046.84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1-31  125.6  -112.55  -112.5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4002.61  19704.41  14298.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2-16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4607.7  30170.72 
负债总计(万元) 20196.95  20196.95 
净 资 产(万元) 14410.75  9973.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94.2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 石幼文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3511009-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16-4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5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在交纳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6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孟芳   联系电话 1350125300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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