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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药制药技术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上海中药制药技术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80 挂牌价格 99.233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中药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牛顿路200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兰忠 
成立时间 2000-06-2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61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176715-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中药制药工程及相关新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保健食品的开发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提取车间(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36.2%
2 上海方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2%
3 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 21%
4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7.6%
5 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5%
6 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4.72  -149.52  2.8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16.63  535.19  1581.44 
审计机构 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8-31  202.7  -328.44  7.5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29.57  640.57  158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6 
评估基准日 2013-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128.97  4444.49 
负债总计(万元) 550.43  550.43 
净 资 产(万元) 1578.55  3894.0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351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陵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方耀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济朝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1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40068583-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组织机构代码 40068562-7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9.233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100%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信托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元利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莉   联系电话 18610459579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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