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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22349.63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22349.63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93 挂牌价格 3623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8-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9-0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004房间) 
法定代表人 陈滨 
成立时间 2013-03-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06491311-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物业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建委、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 
职工人数 1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
2 北京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68  3.5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254.07  37250.56  2003.51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5-31  0.69  0.5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253.59  37249.56  2004.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华荣建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7-16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9254.07  60394.49 
负债总计(万元) 37250.56  37250.56 
净 资 产(万元) 2003.51  23143.9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6235.9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北京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39%的股权转让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转让方与北京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5月28日签订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北交所备查)。
1)同意由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以4.38万元每平米的单价购买“长安丽景”项目5#楼108套19269.38平米,总计金额为8.44亿元;
2)同意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双方股东对北京住总骏洋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亿元。
3、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320号6、7层 
法定代表人 李树贵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9390.41620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346584-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075-1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623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 (1)与现有员工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且维持现有福利待遇不变。 (2)两年内不转让该股权。 (3)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4)股权变更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住总”字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成立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且三年连续盈利(以2011年、2012年、2013年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信诺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匡京明   联系电话 1366102719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响  联系电话 010-6629565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602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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