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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京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内蒙古京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46 挂牌价格 112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1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京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乌兰察布嘎查(原都荣敖包苏木)) 
法定代表人 范秀山 
成立时间 2011-03-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325194-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仅供企业筹建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 2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 90%
2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097.35  4597.35  500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4-3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71.27  4571.27  5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8-27 
评估基准日 2014-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90.49  -  
负债总计(万元) 4690.49  -  
净 资 产(万元) 500  112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2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同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请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民营科技园区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凤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794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416641-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6935593-5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2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336 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非采取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风能或太阳能的开发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3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范博   联系电话 1371812558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田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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