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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
标的名称
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44
挂牌价格
800.3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6-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7-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县
标的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县鼓楼北大街76号)
法定代表人
朱志彬
成立时间
1993-03-2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185.7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189-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加工、制造、销售自来水;铸造、加工自来水管道及零配件等。
职工人数
15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3%
2
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
3.23%
3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23%
4
北京密云市政工程公司
3%
5
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62%
6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68.78
-140.13
169.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601.26
1325.08
8276.18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5-31
1515.79
-17.08
107.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280.21
1896.33
8383.8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6-11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311.11
10849.52
负债总计(万元)
2638.15
2598.77
净 资 产(万元)
6672.96
8250.7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00.3227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天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位于密云县鼓楼北大街76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面积1,424.67平方米)无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027.42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所列房屋使用权人为北京密云自来水公司;
2、标的企业位于密云县西田镇朝阳村的分水厂,总建筑面积为523.32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标的企业位于密云县新西路60号的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截至评估基准日未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其余应披露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说明》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北礼士路北营房北街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正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7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897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2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2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6748225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双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1.1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89676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6748225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7号
法定代表人
张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389924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2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2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6748225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南里A楼
法定代表人
计洪昭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510.785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07153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6748225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00.3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市政公用行业投资经营的相关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4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夏明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张宇光
联系电话
13701364704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薇佳
联系电话
010-6629566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靓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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