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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祥龙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475.181183万元债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祥龙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475.181183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5981 挂牌价格 70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2-2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祥龙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福顺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彤 
成立时间 1996-04-17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04448-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北京至全国省际公路长途客运、旅游运输。 
职工人数 2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
2 香港豪华世纪运输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11.94  -273.06  -370.9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13.28  859.05  554.23 
审计机构 北京嘉信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1-30  669.73  -663.13  -694.8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15.7  1243.28  -127.5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18 
评估基准日 2013-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75.32  1725.32 
负债总计(万元) 1290.44  1281.48 
净 资 产(万元) -115.12  443.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01.53958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嘉信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受让合资经营客运企业控股权股东身份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对此的相关要求,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因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项目后续可能存在因合营他方不配合而导致标的企业无法过户的风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判断上述风险。
3、本项目为股权与债权捆绑转让项目,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26.818817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475.181183万元。
4、其他资产详情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宣武区[110104]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彤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478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074-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074-2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0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交通运输客运行业的企业(以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10687846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然  联系电话 010-6629577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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