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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标的名称
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5970
挂牌价格
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1-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2-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青年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4号楼225号)
法定代表人
杨立华
成立时间
2004-12-0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
76990176-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咨询;人才的登记、推荐;人才培训。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青年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50%
2
崔凤霞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04
-1.2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02
21.01
-7.99
审计机构
北京中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1-30
0
-1.02
-1.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
20
-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联首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2-11
评估基准日
2013-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52
12.52
负债总计(万元)
20
20
净 资 产(万元)
-7.48
-7.4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正尊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青年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东打磨厂街七号宝鼎中心812-819室
法定代表人
孙俊波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34-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1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自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意北交所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②承诺在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保证标的企业管理层队伍的稳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潘昕
联系电话
8815136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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