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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欣比克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欣比克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5985 挂牌价格 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1-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2-2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欣比克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新平北路63号1-7号底商) 
法定代表人 荣家麟 
成立时间 2001-04-0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80294335-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动化控制装置、仪器仪表、环保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技术服务、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灯具;专业承包。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比亿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51%
2 北京市自动化系统成套工程公司 25%
3 梁建 6%
4 吴志敏 6%
5 马仁锋 6%
6 陈波 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09  -41.64  -41.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7.93  137.72  -19.78 
审计机构 北京鼎中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1-30  55.4  2.75  -79.7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66  141.16  -99.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鼎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31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4.6  37.98 
负债总计(万元) 147.72  147.72 
净 资 产(万元) -113.66  -109.7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4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鼎中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自动化系统成套工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地兴居9号 
法定代表人 殷毅刚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425.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670-7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6990514-0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0.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泰合企金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 1305137074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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