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国资采集

北京首科京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首科京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929 挂牌价格 1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1-2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首科京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1幢5层507A室) 
法定代表人 严尚衡 
成立时间 2012-04-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59386720-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专业承包。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等。 
职工人数 4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科集团公司 50%
2 京科高创(北京)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06  -16.56  -16.5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9.33  45.89  183.44 
审计机构 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11-30  188  -12.81  -12.8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20.19  249.56  170.6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华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28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73.56  273.57 
负债总计(万元) 92.32  92.32 
净 资 产(万元) 181.24  181.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6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普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情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首科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303、309、312室 
法定代表人 季小兵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136.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95868-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科技协作中心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术  联系电话 010-662955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