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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光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52 挂牌价格 44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光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502室) 
法定代表人 汤笑青 
成立时间 2011-06-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512205-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 45%
2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40%
3 北京迈思富国际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47  -162.83  -163.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69.35  227.89  941.46 
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82.75  -51.08  -50.8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40.67  150.05  890.6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坤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28 
评估基准日 2013-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83.6  1090.1 
负债总计(万元) 149.77  187.89 
净 资 产(万元) 933.83  902.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60.8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评估基准日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等不确定因素,详见《评估报告》。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截至评估基准日,光大基金公司员工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经法院判决光大基金公司向其支付174598.66元,本次评估已按法院判决预估此负债;截止评估基准日,光大基金公司员工就劳动纠纷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本次评估已按法院一审判决预估负债206599元。以上两项负债合计38.12万元。另外,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增值6.5万元,合计减值31.62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蒋开喜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4812.2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40000072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组织机构代码 400000720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4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经纪会员联系人 蔡经理   联系电话 1369926302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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