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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8.18%股权
时间:1970-01-01 08: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8.18%股权
标的名称
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8.18%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79
挂牌价格
219.5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3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中机新元经贸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陈家村261号)
法定代表人
朱洁
成立时间
1999-05-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2163-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装饰材料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中机恒通工贸有限公司
81.82%
2
北京中机新元经贸有限公司
18.1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533.41
59.15
36.1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58.87
4739.8
1119.07
审计机构
北京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12276.93
47.69
35.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476.75
2322.29
1154.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08
评估基准日
2013-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827.8
2888.26
负债总计(万元)
1680.56
1680.56
净 资 产(万元)
1147.24
120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9.559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上述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机新元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丁103号
法定代表人
毛盛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1851-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1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9.5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3)同意转让标的企业的所有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维持现有劳动关系、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思雅
联系电话
6606806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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